彙,《廣韻》于貴切,按反切推的話,應該如“胃”,但不少地方“彙”音“類”。在《漢語方言異常音讀的分層及滯古層次分析》中,鄭張尚芳說:“‘彙’各南方方言甚至湖北鍾祥都讀如‘類’”。他認爲這與複輔音有關。

“彙”與“類”字意思也相關。孔穎達《正義》:“彙,類也。以類相從。”

蘇州人陸懋修寫的一本字書就叫《鄉音字類》,其實也就是《鄉音字彙》。

漢字簡化的時候,把“彙”和“匯”合併成了“汇”字。這二字中古本不同音,“彙”音“胃”,“匯”則讀如“回”之上聲。不過它們都從本義之中,引申出“聚集”之意。
原帖由 在山 於 2010-5-2 12:18 PM 發表
彙,《廣韻》于貴切,按反切推的話,應該如“胃”,但不少地方“彙”音“類”。在《漢語方言異常音讀的分層及滯古層次分析》中,鄭張尚芳說:“‘彙’各南方方言甚至湖北鍾祥都讀如‘類’”。他認爲這與複輔音有關。

“彙”與“ ...
維基百科
詞彙又稱語彙,是指一種語言裏所有詞語的總和,也指在某一範圍內使用的詞的總合。詞彙通常隨著時代的發展演變,並成為人們交流溝通、獲取知識的實用工具。
詞彙實為詞會,因古人將,致今人錯字繁出。
,器也。從匚淮聲。胡罪切。——《說文》
,彙蟲也。似豪豬而小。——《說文》
日語漢字中乃使用詞彙一詞,因未有實質文獻支持,兩個可能。其一,日本漢字迴流中國,其二,古時已錯寫成詞彙,致日本漢字亦然。


我相信編輯者有他的證據說明實際是「詞會」。
Lín tio̍h huán-hué; in-ūi thian-kok kūn lah.
原帖由 28554010 於 2010-5-2 12:17 發表


這是兩碼事。
1. 文字改革不合理。
2. 文字改革造成了讀音混亂。
前者成立,後者是沒有的事。
一般是常用字才被簡化,就算改得面目全非,由於常用而容易被人記住讀音。不過因爲漢字讀半邊的特點,也不能忽視聲旁改變對讀音的影響,雖然你可以說應歸咎於「讀冊音」的流失。至於基於普通話語音的同音替代,在方言中新字與原字讀音不同是更可能的。

[ 本帖最後由 在山 於 2010-5-2 12:40 編輯 ]
原帖由 28554010 於 2010-5-2 12:11 PM 發表

在福建並無此種情況。你舉的案例我覺得應該歸咎於「讀冊音」的流失。
即使無簡體字,語文程度低的人仍有可能因為不知「面」的文讀音,而選擇用熟悉的「麵」字的讀音替代。
但是,我覺得奇怪的是:他們不會說「洗面」[sue-bi ...
其实面bian才是读册音。此处反而应理解为白话音的流失。
Lín tio̍h huán-hué; in-ūi thian-kok kūn lah.
原帖由 在山 於 2010-5-2 12:34 PM 發表

一般是常用字才被簡化,就算改得面目全非,由於常用而容易被人記住讀音。不過因爲漢字讀半邊的特點,也不能忽視聲旁改變對讀音的影響,雖然你可以說應歸咎於「讀冊音」的流失。至於基於普通話語音的同音替代,在方言中新字與 ...
也許這個標題不能說是杞人憂天。
我是想澄清這種讀音混亂並未真正發生。
Lín tio̍h huán-hué; in-ūi thian-kok kūn lah.
說文段注:

彙蟲也。彙字各本無。今補。也字依廣韵補。釋獸曰。彙、毛刺。其字俗作蝟、作猬。周易。拔茅茹以其彙。鄭云。勤也。以爲謂之叚借也。王弼云。類也。以爲會之叚借也。似豪豬而小。从㣇。而小二字依廣韵補。有毛刺似豪豬。故从㣇也。……于貴切。十五部。

器也。謂有器名匯也。禹貢曰。東匯澤爲彭蠡。又曰。北會于匯。舊說匯者、回也。此匯之別一義。依許圛?垐之例、此亦可稱禹貢而釋之曰匯回也。今按匯之言圍也。大澤外必有陂圍之。如器之圍物。古人說淮水曰。淮、圍也。匯从淮、則亦圍也。尙書。東匯澤爲彭蠡。謂東有圍受衆水之彭蠡。非謂漢水回而成澤也。東爲北江。謂漢水合江、又東合彭蠡爲北江也。从匚。淮聲。胡罪切。十五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彙,本來指的是刺蝟。《山海經·中山經》:“又東南二十里,曰樂馬之山。有獸焉,其狀如彙。” 郝懿行義疏:“《説文》云,或作蝟,蟲似豪豬者。”《爾雅·釋獸》:“彙,毛刺。” 郭璞注:“今蝟,狀似鼠。”段注:“王弼云。類也。以爲會之叚借也。”或以爲刺蝟之毛叢聚,故引申爲聚集。

匯,本來指的是盛東西的器物,故從匚。段注:“今按匯之言圍也。大澤外必有陂圍之。如器之圍物。”也就是匯的圍繞、會合之意也是引申出來的。

[ 本帖最後由 在山 於 2010-5-2 13:55 編輯 ]
原帖由 28554010 於 2010-5-2 12:51 發表


也許這個標題不能說是杞人憂天。
我是想澄清這種讀音混亂並未真正發生。
或者可以說讀音混亂未必是由文字改革帶來的,而是由方音教育缺失引起的。現在的人大多不會用方音讀書,祇會讀口語中常用的一些字。漢字簡化祇是加重了這一現象。

各位請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規範漢字就是我們所說的簡體字。這個規範是就普通話的語言文字系統而言的。
據上可知,簡體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語言普通話所使用的法定文字。
所以,這裡沒有規定普通話以外的語言的文字使用,六南漢語仍有繼續使用傳統漢字的權利。
[醜chhiu2][丑thiu2]的簡化字都是[丑]
請問現在的福建人還能在發音上做區別嗎?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客觀地說,只接受過簡化字教育的人,如果後天在沒有接觸到繁體字“醜”字之前,他們是不知道有“醜”的,因為簡化字沒有“醜”字。所以,他們只認識“丑”這個字,而完全不知道“醜”,當然也不知道“醜”的發音。後來,當他們碰到身處繁體環境中的“醜”時,應該只是把它當成“丑”的替身而已,根本不知道兩者有別。所以,這就是簡化字的又一樁罪。

ps. 其實,平時所說的某人長相不美,對應的“醜”,而非“丑”。所謂“丑”,乃“十二地支”中的最後一個。戲劇中的丑角,也是“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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