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学集刊》四卷一期(2009.12)编者前言(朱曉農)

編者的話

本期《中國語言學集刊》受主編余靄芹教授的委託,由我組稿編了一期。文章主要來自‘首屆演化語言學研討會暨演化音法學-2009’(2009年3月,廣州)會議論文。作為演化音法學的處女論集,這期刊物有他的意義。

演化音法學研究音法變化。‘音法’是個新詞,但既然有‘語法’‘句法’‘詞法’,多個‘音法’也不離譜。從實質上說,‘音韻學’研究歷時diachronic語音,‘音系學’研究共時synchronic語音,‘音法學’研究泛時pan-chronic語音。同樣研究‘音法變化’這個目標,通向他的路徑卻多種多樣。大而言之,200年前有譜系樹模型,20年前則興起接觸語言學,這些都有意義,都有重要性,但都不是最重要。讓我打兩個比方[1]來說明這意思,一個長江水,一個雞蛋核桃。

研究語言變化的最早是歷史比較語言學家,他們專注於語音演變。如果在崇明島外發現些甚麼,他們總是追溯到源頭沱沱河,像漢水湘江贛水以至黃浦江這些條支流的水被認為是語言借貸的例外。最近二三十年來,翻了個個兒。首先,接觸語言學家更關注的是語法演化。他們認為長江之水實際上是所有支流共同貢獻的結果,而源頭水所佔的比重是很小的。這樣的比喻反映了演化語法學界把接觸看作是語法變化最強大的動因。但如果考慮到音法演化,在源頭和支流以外,還有第三種水源,那就是萬里長江的幹流流域。這三種水源分別對應於譜系來源、接觸傳播、自然音變。對於歷史比較語言學來說,凡有語音對應,都歸之於源頭,例外扔進語言接觸的垃圾桶。但接觸派卻把那垃圾掏出來作為正例,凡有語法相似,大多歸支流,少數歸源頭,江河越長,支流貢獻越多。但問題是還有流域面積更大的幹流本身的貢獻,而這才是音法演化中最大最重要的水源。近年來,對幹流自然音變的研究——演化音法學——有了紮實的進步,我們開始有辦法能分離出什麼樣的水質是幹流水,什麼是支流水。結果是令人滿意,常常是一條自然音變的規則管一大片音變過程,幾條規則管一多半長江水。剩下的分派給支流和源頭。研究語法演變的學者沒考慮到幹流本身,也許是因為造成共時平面上的語法變異,支流貢獻遠大於源頭,而幹流的作用目前還不明朗。也就是說,語法比語音更容易受接觸感染。這真是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讓我們來看個聲調例子。很多人認為聲調是最容易產生擴散的特徵之一,因此也是最不足以說明同源關係的特徵。這一後半句我同意,前半句則需進一步澄清。國外有學者認為,羌語南部方言由於和漢語接觸而產生聲調,並且與漢語接觸最多的方言具有最多的調類以及最穩定的聲調系統,而北部方言由於不和漢語相鄰就沒有聲調。這種說法有問題,接觸導致聲調產生從因果關係cause-effect上來說是錯的。這就像說接觸導致傳染病產生一樣,其著眼點在‘緣/機會’opportunity,最多說是外因,而不是真正的‘因果關係’的‘因’。產生傳染病的原因在於某種病毒,接觸提供了傳播的機會。這跟我們熟悉的一個比喻相似:孵出小雞的內因是受精卵,而溫度提供了外部條件;換成兩顆核桃,摩擦得再來勁也刮不出一個雞脖子來。同樣,產生聲調的原因在於某種音理(具體地說是發聲態),那才是‘因果關係’的‘因’。接觸只是在某些場合提供了一種觸發的機會。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一定要接觸才產生聲調,那麼第一個聲調語是從哪兒來的?如果第一個聲調語的產生是出於自然音變,那麼為什麼第二個、第三個不能?而另一方面的事實是,與漢語長久的深度接觸並沒讓滿語和蒙語孵出聲調,那是兩顆核桃嘛!詳細論證可看朱曉農“聲調起因於發聲”[2]。這裏我們又可以看到,音法演化跟語法演化不同,其最重要的原因不是過去認為的譜系傳遞(源頭),也不是目前普遍的‘接觸’傳播(支流),而是自然音變(幹流)。相比之下,語法的自然演化之路目前還不明朗。不過我倒是相信他是存在的,只是比自然音變更為隱秘,更為微妙,倒不一定更為複雜。

聲調情況如此,內爆音也大多是自源產生的。過去有種未經嚴格程序證明的看法,以為吳語、粵語、海南閩語中的內爆音是侗台底層——當然不是!近幾年來,隨著演化音法學的進展,在潮汕閩語(洪英、徐馥瓊分別調查)、漳泉閩語(黃藝珊調查)、北部贛語(劉澤民合作調查)、桂北土話(關英偉合作調查)中發現了自發新生的系統的內爆音。最近更是接二連三,在老湘語湘潭話、連城一帶多個難以通話的客家話(嚴至誠、焦磊、林文芳、洪英、嚴修鴻合作調查),還有藻敏瑤語(龍國貽調查)中都聽到了內爆音。我甚至還在秦晉方言中聽到作為音位變體的偶發內爆音——真是理論一經確定,證據不召自來,擋都擋不住。而且,關鍵是像上面聲調起因問題一樣,內爆音如果一定要接觸才能產生,那麼第一個內爆音是從哪兒來的?要是第一個內爆音是自發產生的,那為什麼第二個、第三個不能?

聲調、內爆音如此,弛聲slack voice更是如此。隨著演化音法學的進展,我們發現不但吳語,而且湘語(彭建國、焦磊、林文芳、洪英、張偲偲合作調查)、桂北土話(關英偉合作調查)、老湖廣話(郭萍合作調查)、贛語(陳淩調查)、客家話(嚴至誠、焦磊、林文芳、洪英、嚴修鴻合作調查)、閩語(洪英調查)、粵語(嚴至誠調查)、苗語(寸熙合作調查)、佤語(周學文、龍從軍調查)中程度不同地都存在弛聲。我在一篇即將發表的‘全州土話音節的四分發聲活動——再論自發內爆音’(關英偉合作)的文章中說:‘這次在桂北土話中發現弛聲,使得氣化現象從吳語、贛語、湘語到桂北土話,與苗瑤及南亞語系、南島語系,甚至南亞的印地語、烏爾都語連成了片。事實上,使用發聲活動是亞洲東部南部語言的普遍現象,發聲活動包括發聲態(假、張、清、僵、帶、弛六類),次發聲態(送氣、不送氣等),超發聲態(音高、長短),類發聲(內爆音等)。幸好弛聲的認定比內爆音困難得多,要不吳贛湘桂北的清音濁流恐怕早被當成苗瑤底層了。’更進一步,這引起我重新構擬古漢語全濁聲母為弛聲的念頭,前些日子剛想到這個主意時有點來勁,沒成想這看法麥耘君、黃笑山君十多年前就想到了——還有這般料事如神的。

以上所說的幹流-自然音變原理,當然不排除支流的接觸影響。自然音變並不和接觸(還有譜系樹)有什麼矛盾。你支流水(和源頭水)進入幹流之後,都要和幹流水一起自然音變。但是,這要有個前提,那就是要音法類型相似,區域內的語音擴散才有可能。也就是要地勢相合,支流才能流入幹流。音法類型不相似的語言之間,語音傳播擴散是很受限制的,如果不是絕對不可能的話。這方面我們可以香港為例,儘管一個半世紀來香港粵語與英語深度接觸,借詞無數,但一個音也沒借。

語言本來就用於交際,接觸因而是不言而喻的。不過,重要的是如何從貌似接觸的案例中辨認出普遍音理來。單純的觸發只是一種局部的地理現象,一起偶發的歷史個案。如何從地理現象和歷時個案中找出類型學、語音學上的普遍原理,這是語言科學的目標。在這方面,讓我向30年前語言地理類型研究的先驅者橋本萬太郎先生表示深深的敬意。

最後,我要感謝Clara,Zev,景濤在組稿、校讀、排版等多方面給予我的莫大支持和幫助,還要感謝十多位隱名審稿人的辛勤工作。

朱曉農
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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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兩個比喻見《語言的興衰》‘譯後’。The Rise and Fall of Languages, by Robert Dix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中文版由朱曉農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即將出版。
[2] 本文在《民族語文》創刊30周年學術研討會上報告(北京,2009-8)。載復旦大學《語言研究集刊》第6輯。又收入吳福祥編《語言接觸和語言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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