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协委员倡建闽南语影视创作基地

2008年01月20日 0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福州一月十九日电 (罗钦文 张彩林)在海峡西岸,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已经在两岸电视剧合作上作出了种种有益的尝试:二00六年从台湾引进的闽南语电视连续剧《青龙好汉》,连续十三周蝉联厦门地区电视剧收视冠军;去年由厦门卫视和台湾万星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合拍的大陆首部闽南语情景剧《一定要幸福》在厦门开机,播出平台锁定在厦门卫视和台湾东森综合台。

  福建省民进副主委、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社长何强在此间举行的福建省政协会议上说,现阶段是加深两岸影视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最佳时机,以闽南金三角为核心可建立海峡西岸闽南语影视创作基地。

  台湾影视文化产业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近年来随着闽南语的再度兴起,闽南语影视剧、影视节目逐渐进入电视媒体的黄金时段,形成相对稳定的收视市场。

  何强认为,台湾拥有优秀的闽南语创作团队和演艺人才,而福建在人力成本、拍摄外景地、地方曲艺团体等方面拥有优势,两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合作生产闽南语影视节目,能获得合作共赢的良好效果。

  他建议,海峡西岸闽南语影视创作基地可先依托厦门动漫产业园区进行建设,以闽南语影视剧的摄制和闽南语影视作品的译制为突破口,带动影视创意、版权交易、演员经纪、演出活动、设备租赁等相关产业的跟进发展。影视剧的摄制内容可以主抓闽南先民渡海开台的史诗性题材,妈祖的历史传奇,台湾人在大陆工作、生活的现实题材等。

  何强委员表示,海峡西岸闽南语影视创作基地要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争取达到每年制作千集电视剧、一千小时电视节目的生产规模,产业经营总量突破二十亿元人民币,最终把福建建成两岸影视创意、制作、营销、展览和旅游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