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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语揭阳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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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府揭陽縣東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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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8-1-16 14:07
我始终是不认可用丕来表示这个意义。丕,从来是一个高尚褒扬的词。
丕的古字体是不而不是否。从金文看(详细可参各金文字典,如陈初生《金文常用字典》),没有“否”这个字形,只有“不”。“不”的字形既是“不”,也是“丕”,陈先生谓之“不丕同构”。“不”是祖字,“丕”是“不”的转注字。“不”可以通“否”,也可以通“丕”,但“丕”经过转注分化出来之后,绝没有通“否”类意义的例子。《汉语大字典》所收历代“丕”的意义基本都延续了褒义这一路线:1. 大。《史记》“天下之壮观,王者之丕业。”2. 遵奉。《汉书》“丕天之大律。”3. 连词,乃,于是。《书》“三危既宅,三苗丕叙。”4. 助词。《书》“其丕能諴于小民。”5. 姓。没有可以通“否”“不”的例子。
基本可以总结的是,丕的古字体是不而不是否。古代由“不”分化出后世的“不”“丕”“否”。但“丕”的意义自分化出来后不能回指“不”,它有它自己所司之域。“不”作为祖字形,可以通“丕”,“丕”作为子字形,不能通“不”,就像古籍中“不”可以通假“否”,比如“事克谐不”=“事克谐否”,但“否”不可以反过来通“不”,比如“居则曰,不我知也”不可以改成“居则曰,否我知也”。这是一种上下关系,可以表示如下:
A-->a,b,c。
a-->a1。
A和a字形仍相同,b、c出自A而字形有所变动增益。这种情形下,有时候会在文献中发现a通b、c的例子,却没有b、c通a的例子,因为其实a通b、c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一种返祖机制,即由于A和a字形相同,所谓的“a通b、c”事实上是“A通b、c”,而从根本上说,A作为祖字,具有通a、b、c的权力;相反,a、b、c之间分化之后,不能互通。但子字a又衍生孙字a1,则a可以通a1,和A(或与A同形的a)可以通a、b、c同理。
上面的例子,A相当“不”,a、b相当“不”和“丕”(不的例子没有c存在),然后“否”又相当 a 所衍生的a1。
古今义差别甚大的也有,但一来字义嬗变一般都有例证(不仅仅是传世文献,还包括出土文献)可考,二来有不少不同于今的古义是后人曲解前人所致。
综上所述,“丕”字,我是始终不同意拿来作为“phai”的本字的,因为它有确定的义域。
“不”和“否”倒还可以。音韵意义都比较相合。尤其是子字“不”所衍生分化的孙字“否”。
不,【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否,【廣韻】符鄙切【集韻】【韻會】部鄙切,音痞;又【集韻】【韻會】 |
Tshṳ̂-pui Avalokiteśvara Phŏ-sat pó-hō tshuân-ke-nâng jît-jît phêng-an!
蹉跎莫遣韶光老 人生唯有讀書好 學須靜也 才須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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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话八调代表字:
1胎tho 2讨thó 3退thò 4托thoh
5逃tô 6在tŏ 7袋tō 8夺tôh
潮罗特殊变体:[ɯ]=ṳ=ur;[ã]=aⁿ=an;
[aʔ8]=âh=a̍h;[ts]=ts=ch;[tsʰ]=tsh=ch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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